道路承运人责任险经常被用来代替车上人员责任险,比较适合出租车等营业用车辆,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
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在境内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承保的是旅客在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途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当然还包括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及促裁费用。旅客是持票或免票的乘客;财产损失是旅客的托运行李及随身携带物品。
免责部分没有违法违章搭乘人员、自然灾害,在这种情况下要进行赔偿,有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一样。
赔偿方面,有每人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座位数*每人责任限额。每一旅客的人身伤亡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责任限额;每一旅客的财产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每人责任限额的5%,是否有可能一位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加会超过每人责任限额?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5%,在保险期间内该项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累计责任限额的30%。保险期内,保险人的累计赔偿金额额过保单列明的累计责任限额。
另外,如果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发生事故时比例承担责任,未如实说明导致保险人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追回,保险人也不负责垫付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金额。
费率方面,主险保车上所有乘客,司机可以通过附加司乘人员险来覆盖,费率非常低,差不多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十分之一,当然出租车费率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