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自2020年9月19日起车险要实行新的条款,以及浮动系数。其中交强险涉及浮动系数的变化,商业险新增加了一个驾乘人员意外险,并且原有的四套条款也都进行了调整,下面就将相关材料整理一下。
一、改革之前的条款及费率浮动情况
二、此次改革的相关内容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
(一)交强险方面,一是保费不变,保额增加,无论有责无责,在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三个方面的保额都有增加,总限额由12.2万元调整到20万元,具体情况见《2020年车险改革学习笔记之交强险责任限额和浮动系数》;二是浮动系数范围扩大了,上线仍然是30%,但是下限由30%扩大到50%,如果连续多年为出险,保费更便宜。
(二)商业险方面,一是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这些以前都是单独条款或者附加险;二是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这些以前容易产生争议;三是增加了三者险的赔偿限额,由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四是丰富商业产险产品,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以及一些增值服务,例如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