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方责任险学习笔记

校园方责任险承保的是学生在学校过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事故,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是经批准成立的普通教育机构(从托儿所到高等院校),保险责任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过失责任,是指在被保险人的在校活动或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为疏忽、过失发生条款所列情况导致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是严格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但法院或仲裁机构仍然要求赔偿的四种情况,保险责任还包括上述两种情况下产生的法律费用。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里面有一部分是讲学生人员变动的,如果学生人数变动在5%以内,可以不增减保费,但应在学生报到5日内办理批改手续;超过5%的,应出具批单增减保费,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对于新增加的学生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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