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诡使第四十五读后感

题目《诡使》中的“诡”意思是自相矛盾,指的是君主所追求的和实际采取的措施是相矛盾的。君主用来治理国家的措施有三种:利禄、权威、名号,利禄是用来赢得民众的;权威可以用来推行政令;名号是共同遵守的准则。
作者指出,这三种措施普遍存在,但是社会有时安定,有时混乱,原因就是“诡使”,即君主推崇的和实际采取的措施是相反的,具体推崇的的内容和《八说》、《六反》不同,但是意思有些相似。设置名号是让人知道尊贵,但是有人轻视名位确被认为清高;设置利禄是为了区分贵贱,达到劝赏的,而有人怠慢君主,确被认为是贤能;威势是用来推行法令的,有人轻视威视,世人认为他们稳重。所以君主要想使利、威、名发挥作用,就必须清除不利用推动这此的因素,而不能即想让这些措施发挥作用,又推崇与它相反的东西。
最后文章还讲到了法的作用,引用了《本言》中的内容:“所以不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令一旦确立,谋私利的途径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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